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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新豐鄉山崎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 114學年度第1學期臨時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第一梯次) (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二、 甄選員額:國小部鐘點特教助理員4名、幼兒園助理員2名、學前集中式特教班助理員1名,正取共7名,備取若干名(視縣府核予助理員時數增聘員額)。
三、 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三)男性須役畢或無需兵役。
(四)具有愛心、耐心及曾照顧身心障礙學生之相關經驗或曾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者尤佳。
四、 報名、甄選日期:
(一)第1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4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08:00至0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114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09: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二)第2次甄選:
(若第1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2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4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13:00至13: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114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14: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三)第3次甄選:
(若第2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3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4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08:00至0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114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09: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五、 報名地點: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291號 山崎國小 感恩樓1樓 幼兒園辦公室
電話:03-5592714轉840(輔導處徐主任)或03-5574789(幼兒園宋主任)
六、 報名手續:
(一)採親自報名。
(二)繳交證件:請備妥下列資料正本及影本,並按順序分別裝定成冊,正本驗後發還, 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乙份(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印本
3.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影印本
4.二吋正面照片一張
七、甄試地點:本校感恩樓2樓會議室進行面試。
八、甄選方式:面談(當場即時回答:內容含服務熱忱、表達能力、儀容舉止等。)
九、甄選結果:甄選當日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之學校公告欄公告。
十、報到: 錄取人員請依甄選錄取公告報到時間向本校輔導處、幼兒園報到(未到視同放棄)。
十一、約僱期間:自114年8月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月份學期結束或時數用罄止,錄取者於僱用期間經考核表現優良者,如本校次一學期仍有特教助理員配額時,得續聘一次,若因
故致未出缺,本錄取人員自動失效免聘,先行告知。
十二、上班時間:每日工作3-8小時,由學校視學生需求彈性安排,待命期間(於輔導室)得視
需要隨時由行政人員分配支援班級,學期總時數依縣府核定文為主。
十三、工作內容:
(一)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自理,教學支援及協助處理學生偶發事件等相關服務為主。
(二)協助教師維持教室常規及維護教室整潔。
(三)協助教師照顧學生與臨時交辦事宜。
(四)在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督導下,提供學生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支持性服務。
(五)月薪制助理員需協助辦理特殊教育相關業務(具備基本電腦文書操作者為佳)。
十四、薪津待遇:時薪制助理員:每小時190元(依政府基本時薪調整),無年終獎金。勞保費、健保費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十五、保險福利:工作期間得在本校參加勞保及全民健康保險。
十六、教育訓練規定:
(一) 進用前或進用後需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職前訓練。
(二) 每年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在職訓練。
十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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