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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第二次」招聘【特教學生助理員】一職,詳見附件~請注意約聘時段~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二、 甄選員額:國小部鐘點特教助理員1名,備取若干名(視縣府核予助理員時數增聘員額)。
三、 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三)男性須役畢或無需兵役。
(四)具有愛心、耐心及曾照顧身心障礙學生之相關經驗或曾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者尤佳。
四、 報名、甄選日期:

(二)第2次甄選:
(若第1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2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08:00至0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09: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三)第3次甄選:
(若第2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3次甄選。)
1.報名時間: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08:00至08:30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09:00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五、 報名地點: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291號 山崎國小 輔導處
電話:03-5592714轉840(輔導處徐主任)
六、 報名手續:
(一)採親自報名。
(二)繳交證件:請備妥下列資料正本及影本,並按順序分別裝定成冊,正本驗後發還, 影本留存本校。
1.報名表乙份(附件一)。
2.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印本
3.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影印本
4.二吋正面照片一張
七、甄試地點:本校感恩樓2樓會議室進行面試。
八、甄選方式:面談(當場即時回答:內容含服務熱忱、表達能力、儀容舉止等。)
九、甄選結果:甄選當日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之學校公告欄公告。
十、報到: 錄取人員請依甄選錄取公告報到時間向本校輔導處、幼兒園報到(未到視同放棄)。
十一、約僱期間:自114年10月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月份學期結束或時數用罄止,錄取者於僱用期間經考核表現優良者,如本校次一學期仍有特教助理員配額時,得續聘一次,若因故致未出缺,本錄取人員自動失效免聘,先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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