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山崎國民小學(特教資源中心)鐘點人員簡章公告
一、 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18歲以上男女不拘(男須役畢)。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3.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
1.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 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9. 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二、 服勤時間及工作內容:
(一) 服勤時間
1. 執勤工作時間,實際依中心需要彈性作調整(含寒暑假)。
2. 遇中心重要活動等需臨時調整時間或加派人力時,依本中心訂定時間為準並配合,不得有異議。
(二) 工作內容
1. 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鑑定期間資料建置與電子化管理。
2. 協助身心障礙特殊個案學習輔導現況追蹤。
3. 協助身心障礙教師研習報名追蹤、資料管理與成果上傳。
4. 協助身心障礙教育相關圖書、教材及輔具定期盤點與管理。
5. 協助身心障礙資源中心環境維護、宣導區規劃及定期更新。
6. 協助支援身心障礙資源中心辦理各項活動。
7. 協助縣府交辦之各項特殊教育業務。
聘期:本案聘期至114年09月08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計畫中止,將聘約亦將自動中止。
三、 待遇:時薪新台幣190元整(勞保暨健保等之相關自付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四、 報名:
(一) 報名費用:免收報名費。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09月05 日上午9時30分止。
(三) 報名地點:本校特教資源中心(報名文件可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下載,網址為http://www.sces.hcc.edu.tw/bin/home.php)。
(四) 報名文件:(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正本(請先自行影印)查閱,影本留存。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1. 國民身分證(影本)。
2. 報名表(如附件一)。
3. 切結書(如附件二)。
4. 無刑事紀錄證明文件(良民證)。(正本)(請向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申請,錄取後後補)。
5. 經錄取後二星期內提出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相關費用自付。未能及時繳交或有傳染病、身體狀況不宜擔任警衛工作者,由備取遞補,不得異議。
五、 甄選:
(一) 本校面試時間:114年09月05日上午9時50分前至本校特教資源中心報到(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當天上午10時00分面試。
(二)地點:本校特教資源中心。
(三)方式:面試。
(四)評選標準:經歷50%、專長50%。
六、1.經歷50%:曾經特殊教育相關工作及電腦資料處理專長。
2.面試50%(含健康狀況及體格、工作協調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敬業精神、專業
知識等)。
七、錄取:
(一) 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備取資格保留期限一個月)。
(二)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錄取,若錄取人數不足,本校將另行公告甄選事宜。
(三)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
八、正取人員應於114年09月05日下午4時前親至本校特教資源中心,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遞補。
九、 附則:
甲、 錄取人員經查有不符應考資格者,無條件解雇並追究民、刑事等相關法律責任。
乙、 應考即視同接受簡章所列工作內容,如經錄取試用一個月有無法勝任情事,得經本校主管會議決議解雇。
丙、 錄取人員到職前,必須接受本中心安排之職前訓練。
丁、 聘約期間內,因故須請假時,應先自覓代理人,並經校方同意。
戊、 受聘人員如因故無法繼續擔任時,應填具辭職書並應提前乙個月以書面正式通知學校。
己、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縣「新竹縣政府府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新竹縣政府臨時人員考核要點」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考。
十、 本校聯絡人:特教資源中心吳主任,聯絡電話:03-5572346分機211。
(一)基本資格
1.18歲以上男女不拘(男須役畢)。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3.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
1.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 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9. 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二、 服勤時間及工作內容:
(一) 服勤時間
1. 執勤工作時間,實際依中心需要彈性作調整(含寒暑假)。
2. 遇中心重要活動等需臨時調整時間或加派人力時,依本中心訂定時間為準並配合,不得有異議。
(二) 工作內容
1. 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鑑定期間資料建置與電子化管理。
2. 協助身心障礙特殊個案學習輔導現況追蹤。
3. 協助身心障礙教師研習報名追蹤、資料管理與成果上傳。
4. 協助身心障礙教育相關圖書、教材及輔具定期盤點與管理。
5. 協助身心障礙資源中心環境維護、宣導區規劃及定期更新。
6. 協助支援身心障礙資源中心辦理各項活動。
7. 協助縣府交辦之各項特殊教育業務。
聘期:本案聘期至114年09月08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計畫中止,將聘約亦將自動中止。
三、 待遇:時薪新台幣190元整(勞保暨健保等之相關自付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款繳納。)
四、 報名:
(一) 報名費用:免收報名費。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09月05 日上午9時30分止。
(三) 報名地點:本校特教資源中心(報名文件可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下載,網址為http://www.sces.hcc.edu.tw/bin/home.php)。
(四) 報名文件:(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正本(請先自行影印)查閱,影本留存。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1. 國民身分證(影本)。
2. 報名表(如附件一)。
3. 切結書(如附件二)。
4. 無刑事紀錄證明文件(良民證)。(正本)(請向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申請,錄取後後補)。
5. 經錄取後二星期內提出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相關費用自付。未能及時繳交或有傳染病、身體狀況不宜擔任警衛工作者,由備取遞補,不得異議。
五、 甄選:
(一) 本校面試時間:114年09月05日上午9時50分前至本校特教資源中心報到(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當天上午10時00分面試。
(二)地點:本校特教資源中心。
(三)方式:面試。
(四)評選標準:經歷50%、專長50%。
六、1.經歷50%:曾經特殊教育相關工作及電腦資料處理專長。
2.面試50%(含健康狀況及體格、工作協調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敬業精神、專業
知識等)。
七、錄取:
(一) 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備取資格保留期限一個月)。
(二)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錄取,若錄取人數不足,本校將另行公告甄選事宜。
(三)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
八、正取人員應於114年09月05日下午4時前親至本校特教資源中心,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者遞補。
九、 附則:
甲、 錄取人員經查有不符應考資格者,無條件解雇並追究民、刑事等相關法律責任。
乙、 應考即視同接受簡章所列工作內容,如經錄取試用一個月有無法勝任情事,得經本校主管會議決議解雇。
丙、 錄取人員到職前,必須接受本中心安排之職前訓練。
丁、 聘約期間內,因故須請假時,應先自覓代理人,並經校方同意。
戊、 受聘人員如因故無法繼續擔任時,應填具辭職書並應提前乙個月以書面正式通知學校。
己、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縣「新竹縣政府府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新竹縣政府臨時人員考核要點」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考。
十、 本校聯絡人:特教資源中心吳主任,聯絡電話:03-5572346分機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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