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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遴派一案,詳如說明,惠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選舉委員會114年6月3日竹縣選一字第1140000454號函辦理。

二、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數,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修正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所定標準支給,本次辦理選舉之選舉票數量為1張,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3,300元、主任監察員2,750元、管理員2,100元、監察員2,000元。

三、如有意願報名參加, 請於114年6月25日前洽人事室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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